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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测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楼狄明(离任)2024-04-30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楼狄明-离任)

    2023 年任职期间,作为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并以专业的知识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判
断为公司管理出谋划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就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我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限已满 6 年,已
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离任。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楼狄明,独立董事,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 年
毕业于同济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博士学历。1989 年 6 月至 1995 年 5 月,任上海
铁道学院机械系助教、讲师、党支部书记;1995 年 5 月至 1996 年 3 月,任上海
铁道大学机械系副教授;1996 年 3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上海铁道大学机械系副
教授、系副主任;1998 年 6 月至 1999 年 7 月,任上海铁道大学机械系副教授、
系党总支书记;1999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上海铁道大学机械系教授、系党
总支书记;2000 年 4 月至 2001 年 10 月,任同济大学机械工程学教授、学院分
党委副书记兼机车车辆工程系党总支书记;2001 年 10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同
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学院分党委副书记兼机车车辆工程系党总支书记、铁
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04 年 9 月至今,任同济大学汽车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 年 6 月至 2023 年 5 月 23 日,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在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
位任职。具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
立性,拥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故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其中第二届董事会 1 次,我按时参
加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并独立、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具体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楼狄明       1              1        1            0        0      否                   1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第二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沈飞(主任)、陈然方、融天明
提名委员会                      楼狄明(主任)、赵爱国、融天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融天明(主任)、赵爱国、沈飞
战略委员会                      赵爱国(主任)、郁旋旋、楼狄明

    2、参加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 1 次,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 次。我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亲自参加各自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为公司提出建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审计委       参加战略委员会      参加薪酬与考核委     参与提名委员会
                 员会次数         次数                员会次数             次数
楼狄明       -             1           -                1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的机会,全面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得做出决策所
需要的材料,结合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
理化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高度尊重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或建议,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保持与独立董事的联系,
使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情况,同时在相关会议召开前依法及时提前报送会议
议案及相关文件材料,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
完备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任职期间,我审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了解了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和必要性,公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与租赁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
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能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进行并购重组。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任职期间,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 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我认为,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有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执
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 完全具备
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六)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唐书全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我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
见,经审阅及充分了解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学历、专业资格、职业经历及履职
能力等,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
定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其任职资格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赵爱国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李辉、黄
冰溶、姚海飞、陆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何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我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经审阅及充分了解本次提名董
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的学历、专业资格、职业经历、兼职情况及履
职能力等,相关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
第146条规定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 其任职资格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确定的, 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
作积极性, 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四、总结评价
    2023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并结合
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本人已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
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楼狄明(离任)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