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卓然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4-06-05  

证券代码: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23 年 12 月 15 日生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其中《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如
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一 百 七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
 十四条      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 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
             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 年度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
                                               定具体方案后,须在召开后 2 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
                                               事项。
 第 一 百 七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十五条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 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
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 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
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 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
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 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
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 政策,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 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按照
(三)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的具体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进行分 比例和要求进行分红,公司的利
红:                         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 发展。
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三)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进行分
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红:
股利;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弥补以前
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
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现金
东分配的利润的 10%,且最近三 流可以保证满足公司能够持续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需求,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
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 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 报告,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
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 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
计划提出预案。               分配股利;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 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股东分配的利润的 10%,且最近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 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政策。                       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
(四)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 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 用计划提出预案。
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
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 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 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
行中期分红。                 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 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
制:                         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 政策。
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 (四)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
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 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
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 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
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半 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
数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监事 行中期分红。公司召开年度股东
会就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 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
发表审核意见。               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 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
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 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 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 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
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 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
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 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
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
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 留意见,或者资产负债率高于
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 70%,或者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 为负,或者出现其他导致公司营
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 运资金不足或影响公司正常生
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 产经营事项的,可以不进行利润
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 分配。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
上通过。                     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
                             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
                             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
                             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
                             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
                             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半
                             数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
                             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
                             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
                             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
                             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
                             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 意见
                             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监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
                             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
                             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
                                         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
                                         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
                                         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
                                         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
                                         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
                                         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
                                         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
                                         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
                                         相应的决策程序,并有关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
                                         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
                                         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
准。修订后的《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