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硅产业:沪硅产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4-01-27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硅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规定。对于该议案项下的相关事项,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预计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
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
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鸣、张卫、夏洪流
2024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