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 求,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张鸣、张卫、夏洪流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鸣、张卫、夏洪流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性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