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奕华先生、柳建华先生和邓柏涛先生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奕华先生、柳建华先生和邓柏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独 立性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