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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船特气:中船特气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2024-02-03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4-002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
项目(一期)
     投资金额:人民币 136,300 万元整(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
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已经 2024 年 2 月 2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
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立项核准或备
案同意、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
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
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基于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后拟
实施的,但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等不确定因
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环保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
划,为快速推进高纯电子气体产业链发展,优化完善产能布局,提升行业竞争力,
公司拟在内蒙古托克托县成立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暂定名,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建设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本项目总
投资为 136,300 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
期)建议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建设主体: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建设目标:通过本项目建设,新增年产 7,500 吨三氟化氮、10,000 吨超纯
氨气、75,000 吨液氮的生产能力。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在内蒙古托克托县产业园东区化工集中区购置 467 亩
土地使用权(项目用地最终面积以相关部门公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为准,将
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新建生产车间、配套公辅设施及总图工程共计建筑面积
44,796 平方米,新增工艺设备。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4,000 万元,其余全部为贷款。
    建设周期:24 个月。
    建设地点:内蒙古托克托县产业园东区化工集中区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将提高公司高纯电子特种气体的交付能力,助力公司产品
及服务更快、更好地响应客户需求,加深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技术理解和质量信任,
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优势;有助于发挥和扩大公司在产品技术、品牌覆盖、市场
营销、技术支持与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综合经
济效益。
    本次投资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
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立项核准或备
案同意、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
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
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基于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后拟
实施的,但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等不确定因
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环保风险等。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
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2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