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3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 4 号光谷软件园六 期 E 区 4 栋 3F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普通股股东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1,286,86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1,286,8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31.0650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1.0650 (%)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发起召集,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光明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菁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1,199,610 99.7211 23,250 0.0743 64,000 0.2046 2、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0,419,464 97.2276 23,250 0.0743 844,146 2.6981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0,419,464 97.2276 23,250 0.0743 844,146 2.6981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489,734 74.1625 23,250 0.6925 844,146 25.145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0,419,464 97.2276 23,250 0.0743 844,146 2.6981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0,419,464 97.2276 23,250 0.0743 844,146 2.6981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0,419,464 97.2276 23,250 0.0743 844,146 2.6981 8、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0,419,464 97.2276 87,250 0.2788 780,146 2.4936 9、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0,419,464 97.2276 23,250 0.0743 844,146 2.6981 10、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0,419,464 97.2276 23,250 0.0743 844,146 2.6981 1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普通股 30,419,464 97.2276 23,250 0.0743 844,146 2.6981 12、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0,419,464 97.2276 87,250 0.2788 780,146 2.4936 1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0,419,464 97.2276 87,250 0.2788 780,146 2.4936 1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0,419,464 97.2276 87,250 0.2788 780,146 2.4936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5.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效表决权的比例 (%) 15.01 关于选举沈水宝 29,833,378 95.3543 是 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6.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16.01 关于选举陈雄先 29,833,378 95.3543 是 生为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8 关于 2023 年度 2,299,334 72.6090 87,250 2.7552 780,146 24.6358 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9 关于 2024 年度 2,299,334 72.6090 23,250 0.7341 844,146 26.6569 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为子公 司授信担保的 议案 10 关于开展资产 2,299,334 72.6090 23,250 0.7341 844,146 26.6569 池业务的议案 11 关于续聘会计 2,299,334 72.6090 23,250 0.7341 844,146 26.6569 师事务所的议 案 12 关于延长公司 2,299,334 72.6090 87,250 2.7552 780,146 24.6358 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决 议有效期的议 案 13 关于提请股东 2,299,334 72.6090 87,250 2.7552 780,146 24.6358 大会延长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理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 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 14 关于提请股东 2,299,334 72.6090 87,250 2.7552 780,146 24.6358 大会授权董事 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 15.01 关 于 选 举 沈 水 1,713,248 54.1014 宝先生为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16.01 关 于 选 举 公 司 1,713,248 54.1014 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 12、13、14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 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8-16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统计; 3、关联股东季光明先生、程润喜先生、刘菁女士、罗茁先生已对议案 4 回避表 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丽红、杨凡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路德环境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