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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路德环境: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4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4-052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九龙湖街 51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4
普通股股东人数                                                         3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0,409,28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0,409,2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0.193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0.193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发起召集,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光明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菁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0,391,594 99.9418 14,395 0.0473 3,300 0.0109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丽红、欧阳朔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路德环境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