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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8-21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2/20~2024/8/19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000.00 元~30,000,000.00 元
回购价格上限                  59.05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426,900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38%
实际回购金额                  16,013,331.20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3.37 元/股~38.89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59.27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2024 年 2 月 23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湖南松
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12)。
    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湖南松井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
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59.27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
过 59.05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2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1%,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 38.20 元/股、最低价为 36.9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05,077.58 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

    2、截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2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股的比例为 0.38%,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为 38.89 元/股、最低价为 33.37 元/股,回购均价为 37.51 元/股,支付的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013,331.2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
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
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本次回购。

    4、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
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出具的《关于提
议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
告披露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11,736,486    100.00         111,736,486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426,900         0.38
       股份总数              111,736,486    100.00         111,736,486      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426,900 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
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前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
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