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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高骨科: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26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4-012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威海市
旅游度假区香江街 26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

普通股股东人数                                                          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56,837,70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56,837,70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89.209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89.209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龙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林青女士出席会议;
4、 公司高管、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号
                                                    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陈敏女士为
 1.0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356,821,255         99.9953        是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孔建明先生
 1.02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56,710,358         99.9643        是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邬春晖先生
 1.03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56,710,361         99.9643        是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01     关于选举陈敏女
         士为公司第三届
                          8,235,455       99.8006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孔建明
         先生为公司第三
                          8,124,558       98.4567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邬春晖
         先生为公司第三
                          8,124,561       98.4568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
代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君全、邓雪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
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