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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高骨科: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21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4-053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威海市
旅游度假区香江街 26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8

普通股股东人数                                                        8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52,018,89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52,018,8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88.0047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88.004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陈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林青女士出席会议;
4、 公司高管、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51,952,633 99.9811 55,968      0.0158   10,289   0.0031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拟     3,366, 98.0700 55,96    1.6302 10,28      0.2998
         聘请会计师事        833             8               9
         务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
股东代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君全、邓雪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
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