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光科技: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23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高新区丈八六路 56 号西安炬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华山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普通股股东人数 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6,796,09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6,796,09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8.963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8.9631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90,363,34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股份数为 1,791,000 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刘兴胜先生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出
席本次会议,因其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
事叶一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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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张雪峰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6,738,889 99.7656 39,325 0.2344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6,738,889 99.7656 39,325 0.2344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6,738,889 99.7656 39,325 0.2344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6,796,09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西安炬光 16,738 99.7656 39,325 0.2344 0 0.0000
科技股份有限公 ,889
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2 《关于<西安炬光 16,738 99.7656 39,325 0.2344 0 0.0000
科技股份有限公 ,889
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 16,738 99.7656 39,325 0.2344 0 0.0000
大会授权董事会 ,889
办理西安炬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4 16,79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年度担保额度预 ,094
3
计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刘兴胜、田野、王东辉、延绥斌、李小宁、侯栋、宋涛、西安宁炬投资有限
合伙企业、西安新炬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西安吉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及其他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贾鑫、安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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