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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炬光科技: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9-27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以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王晨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西安炬光科技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科创板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
励计划的实施将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
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
                                    1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可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考核管理办法是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
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所制定,考核管理办法与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规划相符合,
能保证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
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激励对象 C***Z***先生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股

本总额 1%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C*** Z***先生担任公司首席科学家,是公司的技术带头人,
在本次资产收购项目中,明确技术定位,基于并购后的技术资源制定公司未来的
技术发展方向和重点,聚焦核心技术领域,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方向
指引。公司授予 C*** Z***先生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与其所任职务、岗位的重要性
以及对公司的贡献程度相匹配。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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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查<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
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
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
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
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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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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