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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君实生物:君实生物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1-30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 2024-079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 100 弄 6 号 7 幢 15 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20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1                                                          √
         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
   2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2)人
         关于选举郦仲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
 3.01                                                         √
         执行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鲁琨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3.02                                                         √
         行董事的议案


    (一)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0 月 29 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29 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有关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
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特别决议议案: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2 项议案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3 项

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
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180         君实生物             2024/12/13
    H 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
司网站(www.junshipharma.com)刊载的上述股东大会的通告及通函。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A 股股东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9:3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
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
书(附件 1)。
    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
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
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附件 1)。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
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
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1)。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info@junshipharma.com)办理登
记,并须在登记时间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6:0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
准,信函上请注明“君实生物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
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
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H 股股东登记方式
    H 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
(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junshipharma.com)刊载的上述股东大会
的通告及通函。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 100 弄 6 号 7 幢 16 层。邮
箱:info@junshipharma.com。
    (二)会议费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
出席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2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3.00    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郦仲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3.01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鲁琨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
 3.02
         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
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5)人
 4.01   例:陈××                             √         -         √
 4.02   例:赵××                             √         -         √
 4.03   例:蒋××                             √         -         √
 ……   ……                                   √         -         √
 4.06   例:宋××                             √         -         √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2)人
 5.01   例:张××                             √         -         √
 5.02   例:王××                             √         -         √
 5.03   例:杨××                             √         -         √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6.01   例:李××                             √         -         √
 6.02   例:陈××                             √         -         √
 6.03   例:黄××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
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
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