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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亿时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4-01-12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亿时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八亿时空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6 号),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118,254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3.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60,720,810.9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7,911,073.4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 110ZC0292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1          年产 100 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       30,975.00             30,975.00
  2                上海先进材料研发项目              16,000.00             10,000.00
  3              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           168,000.00             47,000.00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合计                         227,975.00            100,975.00
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0,975 万元,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97,791.11 万元,超出
部分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部分收益。

      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八亿时
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3-025)。

      三、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
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
产 100 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
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四、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浙江八亿时空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一)浙江八亿时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02-01
法定代表人           赵雷
注册资本             48,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 88 号 327 室
                     一般项目:从事液晶材料、有机发光材料、聚酰亚胺薄膜材料、光刻
                     胶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
                     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营业范围
                     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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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         公司 100%持股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2023 年 9 月 30 日/2023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3,508.20                               61,190.14
负债总额                              4,762.37                               12,303.11
净资产                               48,745.83                               48,887.03
营业收入                                    28.88                                  1.99
净利润                                  610.67                                  141.20
扣非净利润                             -142.81                                  -445.90

    (二)向浙江八亿时空增资情况

    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
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100 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
期工程”的节余募集资金 9,899.03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
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据此,公司拟以节
余募集资金 9,899.03 万元向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浙江八亿时
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八亿时空”)增资,以实施浙江上虞电子
材料基地项目。具体情况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2023 年 1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
设“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32)。
    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八亿时空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8,000 万元增加至人
民币 57,899.03 万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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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有助于推
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年产 100 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的节余募集资金 9,899.03 万元向浙江上
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浙江八亿时空增资,以实施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
地项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等资料。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根据当前发展战略布局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作出相关决策,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和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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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宏                                 于莉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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