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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洋创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4-10-11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4-049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
股数为 621,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621,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71.80 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4677%。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56.8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15 万
股。
    其中,621,000 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045%。
    此外,97,000 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由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过户登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

业务规则的规定,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近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

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

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二)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1 年 6 月 18 日至 2021 年 6 月 27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1-034)。

    (四)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 的 议 案 》。 2021 年 7 月 6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

037)。

    (五)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授予价格 8.4 元/

股向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智洋创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作废处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八)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
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票已分别于
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2月19日上市流通。
   (九)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智洋创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
查意见。

    (十)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及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来源由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调

整为公司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十一)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及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情

   况:
                                                            可归属数量占已
                                    已获授予的
                                                 可归属数        获
                激励对象职 激励对 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姓名                                      量       授予的限制性股
                    务     象人数   数量(万
                                                 (万股)        票
                                      股)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胡志坤      副总经理     1          10          4            40%

             小计            1          10          4            40%

 二、其他激励对象

 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等董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     86         132         52.8          40%

             人员

             合计           87         142         56.8          40%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情

况:
                                                            可归属数量占已
                                    已获授予的
                                                 可归属数        获
                激励对象职 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姓名                                      量       授予的限制性股
                    务       人数    数量(万
                                                 (万股)        票
                                        股)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小计             /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等董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       7         30         15            50%

             人员

             合计             7         30         15            50%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621,000 股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97,000 股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92 人(剔除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的 2

名重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 87 人,预留授予部分 7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及股本变

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0月 15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621,000 股(扣除归属来源
      为二级市场回购的97,000 股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
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
激励对象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153,512,547           621,000           154,133,547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 621,000 股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97,000 股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故公司的股本总数由 153,512,547 元变更为 154,133,547 元。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

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出具了

《 智 洋 创 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验 资 报 告 》( 信 会 师 报 字 [2024] 第

ZE10581 号),审验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

情况。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止,公司已收到 92 名激励对象

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5,693,740.00 元。因本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中,有 97,000 股系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

普通股,其余 621,000 股为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故公司减少库存股

97,000 股,注册资本增加 621,000 元。公司变更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3,512,547 元,股本为人民币 153,512,547 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154,133,547 元,股本为人民币 154,133,547 元。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 1-6 月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340,784.12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1651 元;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154,133,547.00 股为基
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4
年 1-6 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18,000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约为 0.4677%。其中,新增股份为 621,000 股,占归属前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4045%,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

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