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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日新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02-2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津久日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久日新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80.6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6.68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415.74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 14,486.45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0,929.30 万
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80.68 万股后实
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2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天
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3-051)。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完全可使
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项目达到预定完全可使   变更后项目达到预定完全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        2023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随着国际和产业形势发生变化,公司战略随之进行了调整,确立了以“光固
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随着公司发展方向和战略
的变化,研究中心规模和研发方向也随之进行调整。随着研究中心研发方向增加,
原研究中心项目设计及功能已无法满足研究中心研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公司与
相关方多次沟通,原计划用地仅可进行改建,无法重建或扩建。经公司慎重考虑,
从立足研究中心长远规划及未来发展出发,决定不再在原计划用地上进行改建。
近期,公司拟新建(或购置)总部办公大楼,目前正在考察阶段,公司拟在新建
(或购置)总部办公大楼时,将研究中心一起进行规划、设计,规划新建一座能
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的大型研究中心,可同时满足公司新型光引发剂、单体
树脂开发、光固化应用技术、工艺研发和优化、光刻胶及其中间体开发、半导体
化学材料等多方向项目开发需要。选址和评估过程因需多方咨询政策以及受前几
年外部环境影响的原因,进度不及预期。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暂未确定总部
及研发大楼新址。

    公司在此期间,已通过增加现有研发中心实验室面积及建设新实验室、采购
新设备等方式推进研发工作的开展。此外,公司还通过与南开大学等高校进行合
作来推动新项目的研发进展。

    在新的研究中心方案确认之前,由于实验需要,公司在现研发中心实验室旁
又新增租赁了 469.46 平方米,用于实验室扩建建设。现公司研发中心总面积达
到 2,440 平方米,其中,设有实验室 14 间,分析室 1 间。同时,为了更好地进
行研发实验,已购置电位滴定仪、全自动反应量热仪、电子天平、气相等仪器设
备。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已用募集资金投入
287.78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
  序号                     项目
                                           (万元)              金额(万元)
   1       工程费用                                677.00                  0.00
   2       设备购置                               4,533.15               287.78
   3       预备费                                  260.51                  0.00
                    合计                          5,470.66               287.78

    公司综合考虑“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不可预期
因素的影响,基于审慎性原则,并结合“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的实际进
展及资金使用情况,现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
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
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仅对“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达到预定完全可
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发
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
按计划进行,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由于项目在后续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
种不可预见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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