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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日新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10-2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津
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对久日新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80.68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6.68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415.74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 14,486.45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0,929.30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780.68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23 号)。公司已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天
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9.50 亿元(含 9.50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
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 亿元(含 8.00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方式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结存金额,在授
权的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
资行为。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进
行现金管理,每笔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
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
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
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期限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能获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
好的投资回报。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
此次现金管理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
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
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
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
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
金管理业务。

    六、审核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
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 亿元(含 8.00 亿元)的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
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