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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迪西: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9-0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西”、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美迪西的持续督导
工作,并出具本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 年半年度,广发证券对美迪西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了持续督导制度,已制定了相应的
         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美迪西签订保荐协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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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已报上海证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3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美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迪西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4 年半年度,美迪西未发生按有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4                                               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2024 年半年度,美迪西无违法违规
  5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或违背承诺的情况。
         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督导美迪西及其董事、监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6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1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导美迪西依照相关规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7                                             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保荐机构督导美迪西严格执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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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部控制制度。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保荐机构督导美迪西严格执行信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其他相关文件。
     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2024 年半年度,保荐机构对美迪西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
10   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情况。
     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4 年半年度,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蔡金娜因配偶在 2022 年 1 月进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行了公司股票的短线交易,中国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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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督促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理人员加强自身及直系亲属对《证
     正。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行为。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4 年半年度,美迪西及其控股股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12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4 年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13                                              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报告的情况。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
         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
         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2024 年半年度,美迪西未发生前述
  14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情形。
         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
         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
         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
         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24 年半年度,美迪西不存在前述
  15     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
                                                  情形。
         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
         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
         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
         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1、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医药行业投融资放缓的影响,市场需求发生较大变化,行业竞
争加剧,由于订单价格下降,部分订单延迟执行,公司出现亏损。公司将积极通
过开发新客户、完善创新药研发平台、降本增效等方式提升自身竞争力和盈利能

                                         3
力,最大限度降低可能受到的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格局变
化等诸多外部因素对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若医药行业投融
资持续放缓、CRO 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或公司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效果不达预
期,而导致公司产能未能充分利用、规模效应减弱等不利影响,公司业绩将存在
继续下滑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人力成本上升及人才流失的风险

    作为临床前研究 CRO 企业,公司主要从事医药研发服务,所处行业为知识
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人才是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关键生产要素,公司需要
配置充足的 CRO 专业技术人才,才能保证在行业竞争中维持优势。公司现拥有
大量相关专业背景的 CRO 专业人才。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合理科学有效地控制人
员成本以匹配公司的业务增长需要,则人员成本未来大幅增长将可能对公司的盈
利水平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程度影响。如果核心人才流失,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活
动造成一定的影响。

    2、药物研发技术发展带来的技术升级、设备更新风险

    CRO 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具有技术更新快的特点。药物研发技术会
随着新技术、新方法以及新设备等因素的出现而更新迭代。目前,随着技术研发
投入加大以及检测分析等技术的升级,CRO 企业可能面临着技术落后的风险。
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实验设备更新换代以及维护投入,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技
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将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进而将影响公司未来的盈
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三)经营风险

    1、资质或认证失效带来的经营风险

    2009 年美迪西普亚通过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AAALAC)认证,
2011 年正式取得 GLP 认证,并逐步达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 GLP
标准。公司取得了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具备开展动物实验的资质。公司持有 GLP、AAALAC 认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

                                   4
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等相关证书或认证期间,NMPA、FDA、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林业局等监管机构将会对其进行定期检查、不定
期检查和有因检查。如果未来因质量体系要求变化或公司自身原因等导致公司不
能持续满足 NMPA 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无法通过 GLP 等证书的后续认证或
现场检查,相关资质或认证失效,将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

    2、市场竞争的风险

    随着新药研发环境改善、药审药评加速、医药行业研发资金投入持续增长,
国内医药企业对医药研发需求的逐步释放,以及一致性评价带来的增量研发需求,
国内 CRO 市场持续发展。

    由于国内医药审批时间缩短,医药市场需求增加,跨国 CRO 公司如 IQVIA
(艾昆纬)以及 Labcorp(徕博科)等已陆续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开拓国
内市场,公司将在国内市场与跨国 CRO 公司展开医药研发业务的竞争,且未来
随着公司境外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公司亦将在国外市场上与跨国 CRO 公司直接
展开竞争。另外,近年来国内 CRO 行业发展迅速亦带动国内 CRO 企业快速成
长,如药明康德、康龙化成、昭衍新药等国内 CRO 企业逐渐发展壮大并积极布
局等,进一步加剧了国内 CRO 行业的竞争,这对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研究服
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除与其他 CRO 公司竞争外,公司还需与医药
企业内部的自有研究部门以及医学院校等展开竞争。在未来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
下,若公司不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较好的竞争优势,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
力有所下滑。

    3、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的管理体系、业务程序将更加严
格,将在人才管理、技术进步、生产效率、市场开拓、财务管理、资本运作等方
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亦将对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提出新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
层的管理能力及风险意识不能适应经营规模迅速扩大的需要,公司的管理体系及
配套措施未能较好地调整及完善,均可能给公司的经营活动带来潜在的管理风险,
导致公司管理效率下降,经营成本上升,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4、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的风险
                                    5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实验动物、试剂和实验耗材等,主要原材料对公司的营
业成本构成一定的影响。如果未来相关供应商无法满足公司原材料需求,可能导
致公司无法获取稳定的供应来源,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如果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大幅波动,亦将对公司的盈利情况造成一定的
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63,872.72 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
的比例为 41.34%。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应收账款仍有可能进一步增加。
如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不能有效控制好应收账款的回收,或生物技术公司未来
受生物医药投资热潮消退等影响而出现信用情况恶化,则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
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

    1、医药行业研发投入下降的风险

    CRO 企业主要依靠承接医药企业的新药研发合同以及研发咨询服务实现盈
利。由于国内药品市场主要以仿制药为主,国内医药企业对新药的研发动力不足,
国内 CRO 行业起步较晚,发展较慢。2015 年以来《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关于鼓励药品创新试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
等系列药审政策文件的密集出台,推动药审药评逐步加速,国内医药企业逐步意
识到新药研发的重要性而加大研发投入,国内医药行业对 CRO 的需求在近年加
速释放。但未来如果医药企业研发投入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医药产业政策变动等
不利变化影响而出现下降,将导致 CRO 行业需求下降,进而影响公司承接的研
究服务规模及经营业绩。

    (六)宏观环境风险

    1、行业监管政策风险

    CRO 企业受国内外医药研发政策影响较大。NMPA 新药审批要求、新药审
批的节奏变化或相关监管政策,会影响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及药品注册申报进度,
                                    6
进而对 CRO 企业的经营业绩构成影响。近年来,我国新药审评制度不断完善,
医药研发行业新政策较多,国家对新药注册上市的监管更加严格,部分内部管理
不完善或操作不规范的 CRO 企业将被迫调整发展战略,甚至退出市场。若存在
医药研发试验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等情况,有可能导致 NMPA 对注册申请不予
批准、甚至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吊销相关业务资质或采取其他监管
措施的风险。同时,境外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较
为丰富完善,若公司不能持续满足相关国家或地区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相关法律法
规的监管要求,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会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半年度         2023 年半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521,421,208.01        872,326,588.54              -40.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230,289.53       166,132,438.94             -142.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9,602,359.23       156,133,540.19             -150.9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524,668.29       -34,547,371.30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 6 月末          2023 年末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13,205,515.80     2,510,779,363.63               -3.89
           总资产               2,962,185,757.30     3,265,847,480.54               -9.30

    2024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半年度       2023 年半年度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2            1.36                -138.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2            1.36                -138.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59            1.28                -146.09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5            9.85      减少12.7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3.23            9.26      减少12.49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9.23       7.01     增加2.22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40.23%,主要系报告期内受医药行业
竞争加剧影响,订单价格下降,部分订单延迟执行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7,023.03 万元、-7,960.24 万元,分别同比下降
142.27%、150.98%。主要系报告期内受医药行业竞争加剧,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
同期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52.47 万元,较上年
同期减少 1,297.73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回款较为平稳,同时公司对营运资金进行
合理规划。

    4、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分别同比下降 138.24%、138.24%、146.09%,主要系净利润下降所
致。

    综上,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生物医药临床前综合研发服务 CRO,可以为医药企业和
其他新药研发机构的新药研发提供包括药物发现、药学研究及临床前研究全方位
服务,协助客户快速、高效地完成新药研发临床前研究各个阶段。

    自设立以来,公司致力于为医药企业和其他新药研发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新药
研发服务。作为国内较早进入生物医药研发服务领域的企业之一,公司凭借丰富
的行业经验、较强的技术实力和人才优势,逐步建立了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行
业地位。2024 年半年度,公司持续深耕生物医药研发服务领域,通过优化人才结
构,保持自主研发投入等方式,持续提升公司研发服务能力,保持原有竞争优势。

       综上,2024 年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8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注重提升公司自主研发能力,持续投入较多研发支出。2024 年半年度,
公司研发费用为 4,811.83 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9.23%,公司为提
高研发服务能力和业务承接能力,保持较高水平的自主研发项目投入。

    2024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在研项目均进展顺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6,539.16 万元,其中
2023 年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9,176.64 万元,2024 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7,362.52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42,775.03 万元
(包含利息收入 802.04 万元,扣除手续费 0.28 万元)。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末,美迪西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万股)
       陈金章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1,636.2811
   CHUN-LIN CHEN        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404.2210

                                    9
           林长青                          董事                                  547.3654
           陈国兴                          董事                                  487.5154
           蔡金娜                      董事、副总经理                                3.1053
           赖卫东                        独立董事                                         -
           马大为                        独立董事                                         -
           许金叶                        独立董事                                         -
           曾宪成                       监事会主席                                        -
           金伟春                          监事                                           -
            王磊                           监事                                           -
           刘彬彬                        财务总监                                    2.0730
            薛超                        董事会秘书                                   0.4246
           马兴泉               副总经理(2024 年离任)                              2.0189

    截至 2024 年 6 月末,美迪西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不含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获配的股份)的情况如下:
                                          间接持股数量
    姓名                 职务                                            备注
                                            (万股)
 CHUN-LIN           董事、总经理、实
                                                   354.0842   通过美国美迪西间接持股
   CHEN                 际控制人
   蔡金娜            董事、副总经理                  0.3188   通过美劭企业间接持股
   曾宪成             监事会主席                     1.9871   通过美劭企业间接持股

    2024 年 1-6 月,陈金章因个人资产规划需求,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其本人
之子陈国铠持有 100%份额的泽丰广鑫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 269.3461 万股
股份,该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向外部市场减持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之外,报告期内,美迪西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减持的情形。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美迪西董事林长青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345.0000 万
股,87.1690 万股公司股份被冻结,合计占其持股总数的 78.95%,占公司总股本
的 3.21%。除前述情况之外,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美迪西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10
他事项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出现亏损,主要原因系:受医药行业竞争加剧,订
单价格下降,部分订单延迟执行,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保荐机构已在
本报告之“三、重大风险事项”之“(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之“业
绩下滑的风险”对相关风险进行提示。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以应对市场情况的变化,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经营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亦提醒投资者特别关
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所带来的投资风险。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1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黄   晟                易志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