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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统联精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6-12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松轩社区环观中路 282 号 D 栋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6

普通股股东人数                                                      4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5,714,07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5,714,0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24.9682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4.9682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2,000,000 股,
上述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虎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
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3、 董事会秘书黄蓉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5,522,291 99.2541 191,782 0.7459         0    0.00


2、 议案名称:《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5,522,291 99.2541 191,782 0.7459         0    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虎先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5,522,291 99.2541 191,782 0.7459                    0   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5,522,291 99.2541 191,782 0.7459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 关 于 <2024   21,30 99.1080         191,7    0.8920        0       0.00
          年限制性股票     8,000                    82
          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2         《 关 于 <2024   21,30    99.1080      191,7    0.8920        0       0.00
          年限制性股票     8,000                    82
          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3         《关于向公司     21,30    99.1080      191,7    0.8920        0       0.00
          董事长、总经     8,000                    82
          理杨虎先生授
          予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
          案》
4         《关于提请股     21,30    99.1080      191,7    0.8920        0       0.00
          东大会授权董     8,000                    82
        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4 均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 1、2、3、4 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凯、陆森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