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联精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1-06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杨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邓钊先生、
杨万丽女士、曹岷女士、胡鸿高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包括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30.3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1
民币 5,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本次公
司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
份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
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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