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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统联精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12-14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确保深圳市泛海
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
公司业务情况和审计服务需求,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就本
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
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
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
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
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
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 年至今,下同)在
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
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
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1 次、自律处分 1 次。71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
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
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欧昌献,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
签署过德赛西威、英集芯、中广天择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2:陈泽丰,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创维数字、
澳弘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肖梦英,2012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8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骏
亚科技、必易微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艳霞,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过继峰股份、豪美新材、广钢气体、东岳硅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泽丰、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梦英、项目
质量复核人梁艳霞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
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
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确保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业务情况和审计服务需求,
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
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
关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业务情况和审计服务需求,公司拟聘任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我们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做了全方面的审核,涉及资质条
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
风险承担能力水平以及审计费用报价等方面。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有着良好的专业能力、独
立性和诚信记录,拥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变更该所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此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资格与条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董事会同
意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