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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北人: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10-09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月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

议案三:《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8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
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经公司审核,符合条件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以及其他出席
人员可进入会场,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参会股东应当按照
通知时间准时到场,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如果迟到,在表决开始前出席会议的,
可以参加表决;如表决开始后,不得参加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迟到股东或其
代理人不得对已审议过的议案提出质询、建议和发言要求,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
不得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否则公司可采取措施拒绝其入场。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
始后,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
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

                                  1
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
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
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
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
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
票,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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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住宿及交通费用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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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 18 号一楼 VIP1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采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
决权数量

3.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5.审议议案

   议案 1.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议案 1.01:关于选举朱振友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1.02:关于选举林涛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1.03:关于选举黄志俊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1.04:关于选举汪志超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2.00: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2.01:关于选举陈波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2.02:关于选举强化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3.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3.01:关于选举周婉婷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3.02:关于选举严多林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 3 采用累积投票制。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7.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统计表决结果

9.宣布表决结果及议案通过情况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签署会议文件

1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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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进行董事
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提名朱振友先生、林涛先生、黄志俊先生和汪志超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下共有 4 个子议案,请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议案 1.01:关于选举朱振友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1.02:关于选举林涛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1.03:关于选举黄志俊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1.04:关于选举汪志超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9 月 28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以上议案,
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已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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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审
查,公司监事会提名陈波先生、强化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下共有 2 个子议案,请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议案 2.01:关于选举陈波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2.02:关于选举强化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9 月 28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以上议案,
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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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进行董事
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的审查,董事会提名周婉婷女士、严多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周婉婷女士、严多林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其中,严多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议案下共有 2 个子议案,请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议案 3.01:关于选举周婉婷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3.02:关于选举严多林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9 月 28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以上议案,
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已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通过累
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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