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刘纪鹏、贺强、管清友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以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纪鹏、贺强、管清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