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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元生物: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20  

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1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医学园区紫萍路 908 弄 19 号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6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29,428,65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29,428,6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35.4366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5.436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讴东先生主持,采用现场表决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和元生物技术(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27,545,394 99.1791 1,838,466 0.8013 44,790 0.0196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称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 关 于
         变 更 董
  1                  6,081,858 76.3561       1,838,466 23.0814      44,790   0.5625
         事 的 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2、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茅丽婧、马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