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璟制药:泽璟制药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4-20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 RUYI HE
(何如意)、张炳辉、黄反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 RUYI HE(何如意)、张炳辉、黄反之的任职、兼职情况
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