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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璟制药:泽璟制药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04-20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苏州泽璟生物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张炳辉先生、黄
反之先生、陆惠萍女士,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张炳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
人数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委员会人数比
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2023.02.17
    员会第四次会议                    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04.21
    员会第五次会议                    的议案》等共 10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2023.06.15
    员会第六次会议                    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2023.08.25
    员会第七次会议                    要的议案》等共 2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2023.10.27
    员会第八次会议                    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并对 2022 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
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
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对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和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
了积极作用。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
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也不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和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
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运行良好有效,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
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进行协调工
作,已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忠实勤勉、认真负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全面关注公司经
营发展状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细致分析、合理决策,有效地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
独立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