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达科技:和达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03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
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良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调整后的激励对
象名单均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
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其作为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2 月 2 日,符合《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2 月 2 日,并以 9.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65 名激
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90.00 万股,以 9.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64 名激励
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74.25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5)。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