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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达科技:和达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武强-离任)2024-04-12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武强-离任)


    本人作为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达科技”)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
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
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姚武强,男,1967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1989 年 8 月至 1991 年 1 月,任职于嘉善县司法局;1991 年 2 月至 1992 年 6 月,
任职于嘉兴市司法局;1992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职于浙江靖远律师事务所;
2000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主任。2004 年至今,任嘉兴市律师协
会会长、嘉兴学院文法学院兼职教师,中共嘉兴市委党校兼职教师。曾任中国人
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嘉兴市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人民政治
协商会议第九届嘉兴市委员会委员、嘉兴市工商联(总商会)执委、嘉兴仲裁委员
会委员、仲裁员;2019 年 12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大会。本人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换届离任,2023 年度任职期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5 次,应参加股东大
 会次数为 3 次。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
 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在此基础
 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
 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
 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
姓名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参加董事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
           会次数

姚武强            5        5          0            0          否                  3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
 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
 见和咨询。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6 次会议,
 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的出席情
 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委员会                               1                                --

 审计委员会                               6                                4

 提名委员会                               2                                2

 薪酬及考核委员会                         1                                --

 注 1:“--”代表非该委员会成员。
 注 2:本人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换届离任,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4
 次,召开提名委员会 2 次。
    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
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
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
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
公正性。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
事的沟通交流,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运营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新产品
研发进度、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与本人保持密切联系,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召开董事
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
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面积及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补充确认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对因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面积并出租给合营企业浙江嘉源和达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源和达”)
用于实施“二次供水设备”项目构成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
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所需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
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
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也和公司决策层及管理层进行了交流,随时把
握重点事项的进展及结果。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
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及制度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
规范化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间,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更。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本次换届选举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
薪酬考核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所
处行业、经营实际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能力及绩效,有利于增强
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
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
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
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
    特此报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姚武强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