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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禾致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2024-05-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诺
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禾致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
持股计划,并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
毕;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毕,董事会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
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 28.53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 8,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23 年 4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
例达到总股本 1%暨回购进展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
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故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对

                                     1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 本次差异化分红的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047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16,200,00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3,225,05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9,409,822.60 元(含税)。如
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
分配比例。

    自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由
3,225,051 股增加至 7,853,344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
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权利。因此,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7,853,344 股后,公司本次实
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调整为 408,346,656 股。

    依据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 0.047 元(含税)调整为 0.0475
元(含税)。

    三、 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1、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
=19,409,822.60÷408,346,656≈0.0475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 =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 ×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
=0.0475×408,346,656=19,396,466.16 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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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四、 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后开盘参
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
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的流通股不会发生变
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408,346,656×0.0475)÷416,200,000≈0.0466 元/股。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466)÷(1+0)=前收盘价格-0.0466 元/
股。

    以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一交易日(5 月 9 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 15.77 元/
股测算: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价格:(15.77-0.0475)÷(1+0)=15.7225 元/
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价格:(15.77-0.0466)÷(1+0)=15.7234 元/
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
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15.7225-15.7234|÷15.7225=0.0057%,小于 1%。因此,公司累计回购的股份是否
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影响较小。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3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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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 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千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陆胤




                            彭   博




                                                           *
                                                        切咚了月卫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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