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明志科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特殊普通合伙)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2024-04-13  

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3 年度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
       制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                             上年度
                项目                                     具体扣除情况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53,348.30     —                 61,266.45                —
                                                         与主营业务无                     与主营业务无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826.96                           382.38
                                                         关                               关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
                                              1.55%      —                    0.62%      —
业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 常 经 营 之 外 的 其 他 业 务 收
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                                                              原材料、废料处
                                                         原材料、废料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                  826.96                           382.38     置、电费、安装
                                                         置、安装服务等
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                                                              服务等
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
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 具 备 资 质 的 类 金 融 业 务 收
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
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
                                                    —              —               —              —
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
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
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
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
                                                    —              —               —              —
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
                                                    —              —               —              —
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
                                                    —              —               —              —
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
                                                    —              —               —              —
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826.96                —         382.38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