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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志科技:明志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4-13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温平先生、芮延续先生、何艳
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温平先生、芮延续先生、何艳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2023年度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特此报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