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6 证券简称:键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键凯科技”)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 “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应用成果转化项目”、“聚乙二醇化药物及医 疗器械(临床实验)研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49,277,657.15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 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键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79号),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61,7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228.48万元,其 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3,228.48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 年8月19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3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 集资金公司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津键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与《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辽宁键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进行增资,同意对子公司分别开 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于2022年12月22日 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 使用超募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对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应用成果转化 项目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原项目投资总额为15,183.93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5,000 万元;现项目投资总额增加为44,042.13万元,增加投资部分拟使用超募资金11,713.45 万元(包含利息384.97万元),剩余部分由本公司自筹。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调整后拟投入 已投入募集资 投资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金额 金金额 医用药用聚乙二 醇及其衍生物产 1 150,000,000.00 263,284,817.08 244,706,224.34 92.94% 业化与应用成果 转化项目 医用药用聚乙二 醇高分子材料企 2 业重点实验室与 40,000,00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100.00% 研发中心升级改 造项目 聚乙二醇化药物 及医疗器械(临 3 80,000,000.00 80,000,000.00 59,274,184.50 74.09% 床实验)研发项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100.00% 5 超募资金投向 50,000,000.00 119,000,000.00 119,000,000.00 100.00% 合计 370,000,000.00 552,284,817.08 512,980,408.84 92.88% 注:以上截至2024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应用成果转 化项目”及“聚乙二醇化药物及医疗器械(临床实验)研发项目”,截至2024年9月30 日,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具体使用与节 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利息及理财收益 调整后使用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预计节 项目名称 扣除手续费后净 金投入金额(A) 金金额(B) 余金额(D=A-B+C) 额(C) 医 用药用聚 乙 二 醇及其衍 生 物 产业化与 应 263,284,817.08 244,706,224.34 7,108,690.55 25,687,283.29 用 成果转化 项 目 聚 乙二醇化 药 物 及医疗器 械 80,000,000.00 59,274,184.50 2,864,558.36 23,590,373.86 (临床实验)研 发项目 注1:利息及理财收益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专户余额为准; 注2:上述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尾款,后续将用自有 资金支付。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一)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应用成果转化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 要原因: 本项目拟在辽宁省盘锦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区内建设,建设内容包括:聚乙二醇及辅 料生产车间、API 及制剂车间、综合楼、环氧乙烷储罐区及配套建设等。本项目于 2023 年 10 月开始陆续投入运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项目处 于试生产阶段。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 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 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本项目存在工程施工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安装工程合同尾款及质保金、设备采购合 同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系该等合同正在陆续验收及对应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 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所致。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剩余待支 付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聚乙二醇化药物及医疗器械(临床实验)研发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本项目将依托天津键凯研发中心,开展三个新产品的研发,包括聚乙二醇伊立替康、 JK-1214R 和 JK-2122H。具体研发内容主要包括新产品的基础技术研究(小试工艺研究、 质量研究及药理毒理研究)、生产工艺研究、临床研究等。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聚乙二醇伊立替康用于小细胞肺癌治疗的Ⅱ期临床试验研 究已全部完成,已达到募投项目计划研究目标。凭借积极的研究数据,更多有关该项临 床试验的详细数据已在国际学术期刊《Cancer Medicine》发表。JK-2122H 项目已提交 注册申报,处于注册审评阶段。JK-1214R 项目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本项目三个临床试验项目中,两个研发项目主要工作已完成,临床试验费用及尾款 支付周期较长,以及募集资金账户理财利息等因素导致本项目募集资金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应用成果转化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聚乙二醇化药物及医疗器械(临床实验)研发项目”主要研 发工作已完成且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提 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述两个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视情况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同时, 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应用成果转化项目”、“聚乙二醇化药物及 医疗器械(临床实验)研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49,277,657.15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医用药用聚乙二醇及其衍生物产业化与应 用成果转化项目”、“聚乙二醇化药物及医疗器械(临床实验)研发项目”予以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 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此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键凯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决策和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 本次键凯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