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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菲沃泰: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4-20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该规定的生
效日期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
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
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
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
 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
 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
 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
 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
 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
 规定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本公司自应用新租赁准则开始对租赁造成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执
 行该规定对本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对 2022 年、2023
 年具体情况如下:
会计政策    受影响                   合并                              母公司
变更的内    的报表    2023.12.31             2022.12.31    2023.12.31            2022.12.31
容和原因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根据财政    递延所
部颁布的    得税资        5,187.26            35,817.76    -14,540.41             14,540.41
“解释第      产
16 号”对   递延所
租赁形成    得税负
的暂时性      债
差异进行    所得税
                       16,090.09             -35,817.76     14,540.41            -14,540.41
  调整        费用
            未分配
                       21,277.35              35,817.76                           14,540.41
              利润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