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奥来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4-12-2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
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来德”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规定,对奥来德 2024 年度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罗时道、周容光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罗时道、游垠

    (五)现场检查内容

    1、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2、信息披露情况;

    3、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6、经营状况;

    7、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六)现场检查手段
    1、实地查看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2、查阅 2024 年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3、查阅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
等资料;

    5、查阅公司建立的有关内控制度情况;

    6、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相关内控执行、财务状况、承诺履行等
情况;

    7、查阅和取得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有关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以及
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上市公司的三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并对公
司高管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公司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
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 2024 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
录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事宜。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三会文件及会议记录,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
场所,查阅了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制度,并就相关事
项与管理层进行了访谈确认。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组核查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日记账等,查阅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公告及合同资料。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来德执行了《
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
用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不存
在其他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取得
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的说明,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
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来德已按照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
外投资进行了规范: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重大
的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项目组查看了奥来德的经营情况,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并对公
司高管进行了访谈,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来德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生产经营活
动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上市公司应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提请奥来德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
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能够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
备查资料,能够如实回答保荐机构的提问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的开展。

六、本次现场检查结论

    经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

    奥来德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三会运作情况良好;公
司在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方面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业务运转
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时道                        周容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