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作为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2022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信 博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 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1236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6,053,790 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68.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1,289,994.00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3,226,696.74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138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 行适当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 单位:元 序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光伏跟踪系统平行驱 1 304,145,000.00 257,585,000.00 257,585,000.00 动器产能扩建项目 宿松中信博新能源科 2 技有限公司光伏配套 308,867,900.00 243,080,000.00 243,080,000.00 产业园项目 西部跟踪支架生产及 3 306,445,000.00 254,375,000.00 236,311,696.74 实证基地建设项目 4 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77,060,000.00 56,250,000.00 56,250,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000.00 290,000,000.00 290,000,000.00 合计 1,496,517,900.00 1,101,290,000.00 1,083,226,696.74 三、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 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 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审议程序 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 集资金金额。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中信博证券募集说 明书(注册稿)》中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 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2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长浩 郑 旭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