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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腾科技: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7-18  

证券代码:688420           证券简称:美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7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时代奥城写字楼 C6 南 7 层 1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7,979,35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7,979,3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6.014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6.0149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88,430,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
数为 2,775,365 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宇硕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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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宇硕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47,891,181     99.8162           87,962          0.1833             211         0.0005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补选公司 第二 届
 1                                   48,081      35.2877        87,962     64.5573         211     0.1550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且本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莲花、廖齐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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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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