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为世纪: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4-07-13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
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潇作为征集人就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 6 月 11 日至 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
对 象 名 单 提 出 的 任 何 异 议 。 2024 年 6 月 21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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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33)。
4、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4 年 7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
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拟
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人因离职原因失去激励资格,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相关授权,董事会拟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进行调整。经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185 人调整为 182 人,对应
释放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分配至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总量 368.90 万股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根据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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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由 185 人调整为 182 人,对应释放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分配至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
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 368.90 万股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
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
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185 人调
整为 182 人,对应释放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分配至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本
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 368.90 万股保持不变。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3、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经审核,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本次调整
及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已经满足《管理办法》、《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授予
条件; 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尚需康为世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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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5、《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
日)》;
6、《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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