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诺诚健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24-03-29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8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45495_A01号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诺诚健华医
                 药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 执行鉴证工
                 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
                 映了2023年度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披露2023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1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45495_A01号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 颖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 丹



                                                中国 北京                                  2024 年 3 月 28 日




                                                                   2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一、资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2年4月12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8月02日《关于同意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4号)核准,同意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648,217股,募集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919,069,833.51 元 , 扣 减 保 荐 及 承 销 费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112,167,444.17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086,794.25元(其
中:审计及验资费人民币10,581,060.53元,律师费人民币11,393,616.89元,信息披露
费人民币4,509,400.00元,评估费人民币370,101.64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人民币
1,232,615.19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8,815,595.09元,前述募
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576403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1,906.98
 减:券商含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注 1)                                             11,783.75
 加:2022 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760.80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80,884.03
 减:支付含税的发行费用                                                              615.89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43,125.0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注 2)                                 52,246.29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注 2)                              2,323.08
 加: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3,713.15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86,286.90

注1:券商含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为人民币11,889.75万元,其中人民币106.00万元已
提前支付。
注2:本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
民币52,246.2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323.08万元。




                                               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A 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A 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于 2022 年 9 月、2023 年 1 月、2023 年 2 月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余额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注 1)               银行账号         (人民币万
                                                                          元)
 INNOCARE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NRA971901057910302        176,719.06
 PHARMA LIMITED     北京分行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909825010904                       -
 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909825010705                       -
 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
                    兴业银行北京东城支行       321020100100383638              0.05
 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7032028000003355                     -
 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关村支行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
                    广发银行黄寺支行           9550880208776001414         9,567.79
 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1490078801500002304                  -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合计                                                                    186,286.90


注:开户银行为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银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
    对照表”。




                                           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52,246.2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
  先支付的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2,323.08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
  币54,569.37万元。
      就上述置换募集资金事项,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出具《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576403_B01号)。截至2023年12月31
  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
  付的含税发行费用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0月12日及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
  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最高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进行该现
  金管理,且该8亿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公司以通知存款、协定存
  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
  等方式存放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将全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和广发银行
  以协定存款产品形式进行存放,存放期限尚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2023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
  款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3,713.33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
  况。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