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诚健华: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3-29
A 股代码:688428 A 股简称:诺诚健华 公告编号:2024-006
港股代码:09969 港股简称:诺诚健华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
为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诚健华”)港股核数师;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A 股会计师事
务所。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
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
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
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 500 人。
安永华明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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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币 56.6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97 亿元。2022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共计 138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1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
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
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以及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
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
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该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
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香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
安永香港自 1976 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
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
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
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自 2020 年起,香港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
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
项。
公司自 2019 年起聘任安永香港为公司提交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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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颖女士,于 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 2023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
业和医药制造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丹女士,于 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莉女士,于 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研究和试验
发展业和医药制造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 572.60 万元(其中港股审计费人民币 367.60 万元,
A 股审计费人民币 205.00 万元)。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协
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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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审核委员会,通过对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审查和分析论证,审核委员会认为安永香港及
安永华明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能够严格按照执业准则,
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一致同意续聘安永香港和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港股核数师和 A 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续聘核数师》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安永香港与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4 年度港股核数师和 A 股审计机
构。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
自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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