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硅:有研硅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28
证券代码:688432 证券简称:有研硅 公告编号:2024-044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 号 D 座 17 层公司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9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50,554,55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50,554,55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4.585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4.5858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位 3,555,336 股,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由公司董事长方永义先生
主持。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杨波女士出席会议;高管刘斌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50,001,227 99.7791 484,828 0.1935 68,500 0.0274
2、 议案名称:《关于<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50,017,516 99.7856 463,828 0.1851 73,211 0.0293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49,997,016 99.7774 485,039 0.1935 72,500 0.0291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1 《关于<有研半 19,57 97.2515 484,8 2.4082 68,500 0.3403
导体硅材料股 8,727 28
份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
案》
2 《关于<有研半 19,59 97.3324 463,8 2.3039 73,211 0.3637
导体硅材料股 5,016 28
份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
案》
3 《关于提请股 19,57 97.2305 485,0 2.4092 72,500 0.3603
东大会授权董 4,516 39
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 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有研艾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株式会社 RS
Technologies、福建仓元投资有限公司、德州芯利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德州芯睿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德州芯慧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德州
芯智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德州芯鑫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德州芯航
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卓颖、赵明宝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
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