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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捷智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05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0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3 月 20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 21 号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3 月 20 日
                        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
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常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1                                                              √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2                                                              √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
   3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青岛益捷科技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科捷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科捷英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科捷英
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科捷英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他与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455      科捷智能            2024/3/1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
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
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
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
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
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 16 时之前
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dm@kengic.com 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
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3 月 19 日 16 时之前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 21 号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8 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 21 号
   邮编:266111
   联系电话:0532-55583518
   邮箱:dm@kengic.com
   联系人:郭青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2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3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