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艾迪药业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24-06-26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
况的说明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形式购买华西银峰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志怀、陈雷、姚繁狄
持有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1.16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
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
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交
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次交易首次披露之日,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
产购买、出售的交易情况,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特此说明。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