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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达环保:青达环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威)2024-04-17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威)


    作为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
告期内,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地参与了公司的各项
重要经营决策提供专业性意见建议,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段威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哲学
学士、民商法学硕士、民商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学博士后。
自 2005 年 7 月至 2021 年 1 月 6 日,担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副院长;2021 年 1 月 7 日至今,担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微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宏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道
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
他任何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及其
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述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
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
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2023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
述会议。
 独立董事    本年度   亲自出席次   委托其他    缺席   本年度应出   出席股
             应出席   数(含通讯   董事出席    次数   席股东大会   东大会
             董事会     方式)       次数                次数       情况
              次数

   段威        10         10             0      0         3          3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
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的优势,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本人所任专门
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人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
沟通,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
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
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及其他方
式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取关于公司经营状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
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情况,听取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重
大事项进展、规范运作以及财务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汇报,为公司规范运作
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及时汇报
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
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
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就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发生的,系出于确保维持公司正常持
续经营与发展之目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
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按要求履行承诺,未发现违规情形,公司
及相关方不存在变动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披露定期报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
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披露的财
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
年 5 月 26 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本人与年审会计
师在进场审计前进行沟通,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进行沟通,就审计工作总体情况
发表了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化。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核
查,2023 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公司参照同行业、同地区薪酬
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方案的制定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
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授予事项,本人认为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
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
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中小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
间的沟通和交流,积极开展工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科学合理的决
策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优化治理、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继续认真尽责、谨慎、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段威
                                                        2024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