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1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无锡芯朋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公证天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34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2 人。公证天业 2023 年度经审计
的收入总额 30,171.4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627.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580.35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62 家,审计收费总额 6,311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6 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审计委
员会对公证天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
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工作开展前,公证天业就审计的目标和范围、审计报告的用途、双
方的责任、审计人员及审计时间安排等事项与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在现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各委员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能,了解审
计工作进展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
(四)2024 年 3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公证天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
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
提出建议。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公证天业相关资质
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公证天业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
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过程中遵
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