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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睿雷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4-04-20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0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11—14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7-531 号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睿雷达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纳睿雷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纳睿雷达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纳睿雷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纳睿雷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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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纳睿雷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纳睿雷达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第2页 共14页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6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66.68 万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46.6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80,496.62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2,493.2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68,003.3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

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87.81 万元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5,415.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40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65,415.56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6,555.40




                                       第3页 共14页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548.46

                         项目投入                         D1=B1+C1                    6,555.4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548.4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62,408.6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62,408.61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

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广发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9550880051431200990               422,158,702.24   活期存款
公司珠海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9550880051431200800               377,692,587.48   活期存款
公司珠海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901012001567931               122,576,502.35   活期存款
公司珠海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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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727676781913                    701,658,317.50   活期存款
公司珠海分行
  合     计                                       1,624,086,109.5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研发创新中心及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

要系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水平、研发能力和销售能力,增强公司竞争力,无法单独核算效

益。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系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93.21 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473 号)。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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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和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7,153.89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5.0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和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结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在维持“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研发创新中心及

产业化项目”总项目投资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在其子项目“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

项目”、“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之间调整投资结构;子项目“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

业化项目”的使用募集资金部分的投资金额由人民币 57,188.06 万元调整为 43,688.06 万元;

子项目“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的使用募集资金部分的投资金额由人民币 27,611.94 万元

调整为 41,111.94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

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

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

使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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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第7页 共14页
第8页 共14页
  合 计      -      165,415.56      165,415.56   165,415.56   6,555.40       6,555.40      -158,860.16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93.21 万元。上述事项已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473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7,153.8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5.00%。本次使用超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
                                                               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第9页 共14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在维持“全极化有
                                                           源相控阵雷达研发创新中心及产业化项目”总项目投资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在其子项目“全极化有源相控阵
                                                           雷达产业化项目”、“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之间调整投资结构;子项目“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项
                                                           目”的使用募集资金部分的投资金额由人民币 57,188.06 万元调整为 43,688.06 万元;子项目“雷达研发创新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中心项目”的使用募集资金部分的投资金额由人民币 27,611.94 万元调整为 41,111.94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
                                                           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
                                                           使用资金。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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