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辉光电: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4-03-30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辉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和辉光电2023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全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
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并
遵循公平交易、自愿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情形,也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和
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别:人民币
预计金额与
关联 2023 年预计发生 2023 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 实际金额差
交易 关联人 金额/预计余额/占 金额/实际余额/占
易内容 异较大的原
类别 用上限 用上限
因
格兰菲智
采购原
能科技有 600.00 0.00 /
采购 材料
限公司
商品/
上海联和
接受 采购原
科海材料
劳务 材料/接 800.00 565.36 /
科技有限
受劳务
公司
小计 / 1,400.00 565.36 /
销售 上海联和
商品/ 销售商 东海信息
700.00 120.84 /
提供 品 技术有限
劳务 公司
小计 / 700.00 120.84 /
期末存
100,000.00 67,733.15
款余额 用于支付货
募集资 款且部分资
金账户 金用于现金
150,000.00 14,520.97
期末存 上海银行 管理
金融
款余额 股份有限
服务
结构性 公司 根据市场利
存款余 50,000.00 0.00 率水平,择
额 优选择银行
期末贷
160,000.00 159,000.00 /
款余额
注: (1)公司 2023 年度在上海银行日常存款账户及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共发生利息收入
426.36 万元。(2)上述与上海银行的贷款为在执行贷款,2023 年度发生的贷款利息费用为
6,185.67 万元。
二、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币别:人民币
本次
占
预计
同 本年年初至
金额
类 2024 年 2 占同
与上
业 月 29 日与 上年实际 类业
关联 年实
关联交 本次预计 务 关联人累计 发生金额/ 务比
交易 关联人 际发
易内容 金额上限 比 已发生的交 实际余额/ 例
类别 生金
例 易金额/实 占用上限 (%
额差
( 际余额/占 )
异较
% 用上限
大的
)
原因
格兰菲
采购原 智能科
85.00 0.04 0.00 0.00 0.00 /
材料 技有限
采购
公司
商品/
上海联
接受
采购原 和科海
劳务
材料/接 材料科 350.00 0.17 127.34 565.36 0.25 /
受劳务 技有限
公司
小计 / 435.00 0.21 127.34 565.36 0.25 /
上海联
销售
和东海
商品/ 销售商
信息技 630.00 0.15 0.00 120.84 0.04 /
提供 品
术有限
劳务
公司
小计 / 630.00 0.15 0.00 120.84 0.04 /
期末存
80,000.00 / 48,398.05 67,733.15 /
款余额
备于
募集资
支付
金账户
30,000.00 / 4,634.88 14,520.97 / 货款
期末存
款余额 上海银
金融 行股份 根据
服务 有限公 市场
司 利率
结构性
水
存款余 50,000.00 / 0.00 0.00 /
平,
额
择优
选择
银行
本次
占
预计
同 本年年初至
金额
类 2024 年 2 占同
与上
业 月 29 日与 上年实际 类业
关联 年实
关联交 本次预计 务 关联人累计 发生金额/ 务比
交易 关联人 际发
易内容 金额上限 比 已发生的交 实际余额/ 例
类别 生金
例 易金额/实 占用上限 (%
额差
( 际余额/占 )
异较
% 用上限
大的
)
原因
期末贷 159,000.0
150,000.00 / 146,000.00 / /
款余额 0
注:
(1)2023 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公司同类业务发生额,数据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
数点。
(3)上述与上海银行的贷款为在执行贷款,期初贷款余额 146,000.00 万元,预计 2024 年度
归还贷款 26,000.00 万元,预计期末贷款余额 120,000.00 万元。上述期末贷款余额为月余额
上限,贷款利率按原合同执行。
(4)上述与上海银行的关联交易中存款、购买理财产品利率均按市场利率执行。
(5)上海联和科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 2023 年 3 月前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预计金额上限
所属期间为 2024 年 1-3 月份。
(6)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日为止。
(一) 关联方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格兰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王煜
注册资本:127,561.45 万元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29 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科路 2557 号 201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科技、计算机软件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集成电路芯片设计、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股东:第一大股东上海兆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7.4378%。
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营业收入 2.1 亿元,总资产 15.3 亿元,
净资产 12.6 亿元,净利润-0.2 亿元。
关联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企业的董事。
(2)上海联和科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王梅
注册资本:2,085.9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25 日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55 号丙楼 5120 室
经营范围:从事材料科技、水处理工程环保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环保建设工程及防腐保温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电设备安
装工程施工,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水处理设备及环保设备的研发、组装
加工及销售,防水材料、膜材料及其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
除外)、节能环保材料、环保设备的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
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上述产品相关配
套设施的销售及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资源再生
利用技术开发。
主要股东:第一大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8.352749%。
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营业收入 4,187.23 万元,总资产 1,638.86
万元,净资产 1,056.75 万元,净利润 16.5 万元。
关联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上任董事于 2023 年 3 月前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离任不满 12 个月。
(3)上海联和东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玮榕
注册资本:9,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2 月 7 日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 481 号 21 号楼 5 楼 503 室 504 室
经营范围:计算机、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智能化建设
工程专项设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维修,自有设备租赁,计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组装计算机、电子产
品。
主要股东:第一大股东上海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54%,第二
大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3.33333%。
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营业收入 0.56 亿元,总资产 1.76 亿
元,净资产 0.49 亿元,净利润-0.34 亿元。
关联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监事担任该企业的董事。
(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金煜
注册资本:1,420,652.87 万元
成立日期:1996 年 01 月 30 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号
经营范围:(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
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
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
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
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提供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十五)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第一大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4.68%。
2023 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营业收入 392.73 亿元,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45 亿元;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30,591.14 亿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321.79 亿元。
关联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监事担任该企业董事、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担任该企业董事。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
好。公司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
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
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
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存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等
业务的具体协议要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
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方可确定,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既定条款履行相关
义务。金融服务中贷款业务为在执行贷款,公司与上海银行已签订贷款合同。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
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
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
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
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决议程序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
并遵循公平交易、自愿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情形,也不
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
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
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与上述关联方之
间的业务往来在公平的基础上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
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
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
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和辉光电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