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广钢气体: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4-10-19  

 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4-052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钢气
体”)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有关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邓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邓韬先生为公司首席
科学家的议案》《关于聘任贲志山先生为公司首席运营官的议案》《关于聘任
凌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刘琼女士为公司副总
经理(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刘琼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
于聘任施海光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董晓阳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陆岩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梁婵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任刘继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贺新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邓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
裁)、首席科学家,同意聘任贲志山先生为公司首席运营官,同意聘任凌峰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同意聘任刘琼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
总法律顾问,同意聘任施海光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
董晓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同意聘任陆岩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裁),同意聘任梁婵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同意聘任刘继雄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同意聘任贺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邓韬先生、贲志山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贺新先
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
       二、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姚茂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姚茂盛先生为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姚茂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姚茂盛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
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芳村大道东2号广钢气体大厦证券事务
中心
   联系电话:020-81898053
电子邮箱:IR@ggas.com


特此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凌峰先生,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 年 7 月至 2014
年 8 月,就职于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主管、厂长助理、副厂长、副部长等职务;
气体产业事业部副总经理;2014 年 9 月至 2017 年 7 月,担任气体有限副总经理;2017 年
8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广州金邦液态模锻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
担任广钢气体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井冈山市大气天成贰号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凌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琼女士,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 年 5 月
至 2003 年 6 月,分别就职于安徽省芜湖市环保局、格林柯尔环保(深圳)工程有限公司等
单位;2003 年 8 月至 2006 年 4 月,担任安徽格林柯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2006 年
6 月至 2020 年 8 月,历任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现“广州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人事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6 月,担任广州工控
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6 月至 2021 年 12 月,担任万力轮胎副总经
理;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合肥万宝压缩机有限公司、安徽万宝家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广钢气体副总裁;2022 年 9 月至今,担任广钢气体总法律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琼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 股。刘琼女士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施海光先生,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 年 7 月至
2012 年 2 月,历任广钢集团财务部科员、副科长、中心经理、部长助理等职务;2012 年
2 月至 2014 年 9 月,历任广钢控股财经部财务经理、部长助理等职务;2014 年 9 月至
2021 年 7 月,担任广钢气体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广钢气体总会计
师(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海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井冈山市大气天成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施海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晓阳先生,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 年 7 月至
2005 年 3 月,历任宏力半导体厂务资深工程师、厂务技术副理;2005 年 3 月至 2005 年
9 月,担任中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厂务部经理;2005 年 9 月至 2008 年 4 月,历任空
气化工产品公司项目发展工程师、项目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14 年 5 月,历任联华林
德项目发展经理、项目总监、项目及技术总监;2014 年 5 月至 2020 年 12 月,历任林
德集团全球研发中心全球市场及应用技术全球资深项目经理、亚太区设备及工程技术
总监;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广钢气体电子大宗气体业务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晓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井冈山市大气天成贰
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董晓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陆岩柱先生,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历任比欧西福建有限公司班组长、现场主管;2004 年 1 月至 2019 年 5
月,历任林德中国比欧西气体苏州有限公司东区安全经理、徐州区域总经理兼项目经
理、南京、徐州、六安区域运行兼商务经理;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4 月,自由职业;
2020 年 4 月至今,历任广钢气体工艺绩效总监、运行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兼数字化运行
中心总经理、安全与运行总工程师兼数字化运行中心总经理兼电子气运行总经理,目
前担任广钢气体运行管理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岩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陆岩柱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梁婵女士,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9 月,就职于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信息科;2003 年 9 月至 2005 年 7 月,攻
读研究生;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8 月,担任澳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2006 年 10 月至 2013 年 6 月,历任林德集团亚洲管理培训生、中国区医疗事业部营销
经理、市场拓展经理;2013 年 6 月至 2020 年 3 月,历任广钢林德合资公司项目发展经
理、销售及市场部门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担任广钢气体稀有气体业务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婵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井冈山市大气天成贰号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梁婵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继雄先生,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 7 月
至 2012 年 4 月,历任上海欧文斯-科宁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生
产主管等职务;2012 年 4 月至 2013 年 7 月,担任林德气体(上海)有限公司应用技术
工程师;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担任梅塞尔应用技术工程师;2015 年 6 月至 2020
年 5 月,担任林德气体(上海)有限公司应用技术市场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
广钢气体创新研发中心(原为“应用技术研发中心”)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继雄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井冈山市大气天成贰
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继雄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贺新先生,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 8 月至 2013
年 2 月,担任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3 年 2 月至 2014 年 11 月,担
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经
理;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2 月,担任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4 月,担任广州市中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风控部经理;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5 月,担任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审核部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12 月,担任广钢气体证券部经理;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广钢气体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井冈山市大气天成贰号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贺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姚茂盛先生,199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20 年 4
月至今,历任广钢气体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茂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姚茂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