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海目星: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7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4-010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
科技园 B 栋三楼海目星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普通股股东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548,87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548,8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2.7588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758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盛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长赵盛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430,354 97.8641 118,516 2.1359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430,354 97.8641 118,516 2.1359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430,354 97.8641 118,516 2.135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海目
星激光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限制
1 5,430,354 97.8641 118,516 2.1359 0 0.0000
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海目
星激光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限制
2 5,430,354 97.8641 118,516 2.1359 0 0.0000
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3 2024 年限制性 5,430,354 97.8641 118,516 2.1359 0 0.0000
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 1、2、3,南京盛世海康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盛宇、张松岭、周宇超以
及作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
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枫、季思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