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中信证券关于海目星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4-04-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海目星
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人,《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海目星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盛宇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
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预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
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本
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监
事会同意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决议如下: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
生的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
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
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预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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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董事会在审
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海目星激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
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日常业务开展所需,2024 年度,公司拟向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
有限公司出租厂房、销售、采购商品不超过 5,000 万元,向广东海高激光智能装
备有限公司出租厂房、销售、采购商品不超过 2,000 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
本年年初至
金额与上
披露日与关
关联交易类 本次预计 上年实际发 年实际发
关联人 联人累计已
别 金额 生金额 生金额差
发生的交易
异较大的
金额
原因
常州市长荣海
出租厂房、销 业务开展
目星智能装备 5,000 160.32 632.06
售、采购商品 不及预期
有限公司
广东海高激光
出租厂房、销
智能装备有限 2,000 1.42 18.9 /
售、采购商品
公司
(三)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
2023 年度 2023 年度实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预计金额 际发生金额
大的原因
租赁厂房(出 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
5,000 632.06 业务开展不及预期
租)、采购商品 能装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腾泰农业科技
采购货物 50 46.86 无较大差异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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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 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莉
注册资本 4,2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8 月 10 日
注册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 1668 号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
主营业务
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
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1%比例、公司持股 49%比例
最近一个会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253.31 万元,净资产 3,499.85 万元,
年度的主要财 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53.14 万元,净利润-507.68 万元。(以上数据
务数据 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49%股份,同时公司董事长
赵盛宇担任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
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预计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
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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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东海高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 广东海高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聂水斌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3 年 9 月 11 日
注册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莲塘路 90 号激光产业园 2#厂房首层
一般经营项目是: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工业
机器人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机
器人的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
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金属切
主营业务
割及焊接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聂水斌持股 80%比例、无锡海高汇赢激光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主要股东
股 20%比例
最近一个会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750.64 万元,净资产 1,030.49 万元,
年度的主要财 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609.43 万元,净利润-69.51 万元。(以上数据未
务数据 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东海高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聂水斌
(2023 年 12 月离任)控制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广东海高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
能力。公司将就上述预计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
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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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
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过程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
基础上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营业务不
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海目星上述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公司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系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
需,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预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
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
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海目星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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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立强 陈靖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